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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

为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生活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推动旅游景区打造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游客体验内容。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鼓励康养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

《意见》强调,要打破惯性思维,拿出硬招、实招、新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和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合力。加快在知识产权保护、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降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成本。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创新,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标签: 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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