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 > 正文

房贷利率转换应该如何选择重定价日?

最近银行存量房贷挂钩LPR浮动利率的工作已接近尾声,有贷款人反映,贷款行在重定价日设置上,只提供“按照原合同规定”这一个选项:每年1月1日。

重定价日是指重新按照最新的定价基准(转换前为贷款基准利率,转换后为LPR)计算贷款执行利率的时间。简单来说,重定价日就是在每年的特定某天,客户的房贷利率都会重新计算一次,与最新的LPR报价挂钩(注:当月1-19日作为重定价日,采用的是上个月LPR报价)。这一选择也影响着以后每年的月供调整。

房贷利率转LPR,是针对按照以前的基准贷款利率机制下的贷款客户。如果贷款本就是按照LPR加点形成的利率,就不用转了。

按照之前政策,在银行有房贷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转与不转。如果需要转,就要在8月31日之前转过来,过了这个时间没转的,就不能再转,以后的还贷款的利率也就不会变了。

然而,如今银行的政策似乎有了一些新变化。近日不少人收到银行发来的这样的短信,即在某某日之前,对于尚未转化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贷款,将统一转成LPR加点方式。

选择不同的重定价日,会有这样的差别:

1、选择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只有一种结果:

按照之前央行的规定,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的任意时点,办理房贷利率的转换手续,则2020年的利率均与原合同利率保持一致,2021年1月1日起房贷利率才会发生变化,到时将以2020年12月的LPR为基准加减点确定当年的利率,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2.选择重定价日为每年贷款发放的对应日,有两种结果:

(1)在3月1日-8月31日之间办理转换手续,如果办理时间点在重定价日之前,那么从今年的重定价日起房贷利率就会发生变化。

(2)在3月1日-8月31日之间办理转换手续,如果办理时间点在重定价日之后,那么就要等到明年的重定价日起房贷利率才会发生变化。

不少银行下发通知,客户如果在8月20日前不在手机APP上操作,会自动转换为与LPR挂钩,留给贷款人的选择时间不多了,应该如何选择重定价日?每年1月1日和贷款日对应日哪种更划算?

关于这个问题,幸福锦囊邀请了房产专家来帮你分析分析!

问:重定价日选择哪个更划算?

答:

@希财君

对于贷款人来说,到底要不要把固定贷款利率转成LPR呢?以希财君的建议,如果之前的贷款利率比较高,可以考虑转。有些人的房贷利率可能是在基准利率上上浮了20%—30%,这算是比较高的,而且在2015年以前的贷款,基准贷款利率也是比如今的要高。这样的贷款利率转成LPR之后,贷款利率就还有下调的机会,如果不转就得一直按这个利率还贷款了。

而有些人的贷款利率,可能是在贷款基准利率上打折了的利率,贷款利率相对较低。这样的贷款利率不转也可以,因为就算未来贷款利率还会降,也没有太大空间了,毕竟现在的贷款利率已经比较低了。可如果贷款利率上涨,空间还是比较大的。这就导致能享受到的好处与承担的风险不匹配,风险偏高。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

从今年的情况来看,上半年5年期以上LPR从4.8%下降至4.65%,下降了15个基点。以100万、30年贷款期限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月供相差约90元。无论重定价日选择哪一种,对于未来几十年的贷款时间而言,差别可能并不太大。

【结语】

如果仅考虑享受到贷款优惠利率的时间早晚,不考虑未来利率波动,重定价日当然越早越好。比如现在是7月份,如果贷款放款日在8-12月,可以选择放款日作为重定价日,这样今年就可以享受到LPR下调的优惠了,如果是其他月份选择每年1月1日,那么最早在2021年1月1日就可以挂钩LPR。

标签: 重定价日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