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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期货遭监管责令改正 净资本监管指标达预警标准

6月15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对上海东方期货做出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上海东方期货2021年4月30日净资本为3580万元,且截至目前持续低于3600万元。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1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东方期货净资本监管指标已达到预警标准,且未提交可行的风险监管指标改善方案;公司持续经营亏损,出现经营风险,影响期货公司持续性经营。

因此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十八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责令其在2021年6月30日前予以改正,使公司净资本监管指标优于预警标准。并要求其应当在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期货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3500万元,是国内成立最早的期货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

标签: 上海东方期货 监管 责令改正 净资本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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